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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省流动的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怎么样操作

www.68sup.com 2025-07-03 劳动纠纷

    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,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区域(生产经营地)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农民工,1至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,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法,供农民工选择。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法时,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说明状况。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,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,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,与统筹区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,终止工伤保险关系。
    1至4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具体方法和标准由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拟定,报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人民政府批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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